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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镇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1、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3、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1月1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日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进行网上报名,向我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11月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11月3日10时30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进行。
1、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来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买卖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选择“昭通市”注册通过后,方可报上自己的姓名去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云南数字证书(CA)的(注:昆明市办理的上海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北侧昭通“市民之家”二楼大厅东区,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分。
1、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6时30分。竞买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周日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的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在2023年11月1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人需在【资格审核检查】列表中点击编辑按钮,上传资格审核时所提交的资料。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资源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镇雄县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将组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请竞得人于2023年11月3日14时30分之前,携带【资格审核检查】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和单位公章(自然人除外),前往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
银行账号:02019-1003(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时,须备注:镇雄G2021-38号地块竞买保证金)